1.目的
為確保實驗室分析人員的安全,特制定本操作規程。
2.烘箱適用范圍
本規程適用于實驗室分析人員的安全技術操作。
3.定義或分類
無
4.職責
4.1 實驗室分析人員必須遵守本規程。
4.2 安全健康部和電廠區域安全代表及使用部門負責監督本規程執行。
5.工作程序
5.1 使用或維修前應仔細閱讀本規定,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的要求.
5.2 烘箱應安放在室內干燥及水平處,不必使用其它固定裝置.
5.3 確認烘箱四周有足夠的空間,空隙最小為160毫米, 安裝于振動小,溫度變化不大的環境中.
5.4 通電前,先檢查本箱的電氣性能,并應注意是否有斷路或漏電現象
5.5 帶有易燃揮發物品切勿放入干燥箱內,以免發生燥炸
5.6 不要將任何物品放入烘箱的頂部和下部
5.7 使用前必須檢查加熱器的每根電熱絲的安裝位置,以防熱絲重疊或碰撞發生事故
5.8 向干燥箱/烘箱送入或拿出物品時,必須帶防護手套以防燙傷
5.9 檢查冷卻風扇有無雜物,是否正常,確保高負荷運行的引擎及時冷卻,不會造成因溫度高引起跳脫.
5.10 維修烘箱(干燥箱)時時,應確認烘箱已完全冷卻到室溫且電源已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