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加強實驗室烘箱的使用與管理,提高烘箱/干燥箱的使用效率,維持正常檢測和科研秩序,營造安全和諧的工作氛圍,根據公司安全文化建設和《實驗室管理辦法》的有關精神,特制定本規定:
1、需要擺放在實驗室的烘箱,購置前請與分析測試中心負責人溝通,確定擺放數量及位置。
2、使用烘箱/干燥箱前請認真閱讀烘箱使用注意事項,并填寫使用記錄本, 環境條件一欄填寫室內溫度、濕度,設備使用參數一欄填寫烘干物品所用溫度。
3、長期未用的烘箱在使用時必須空試,確定各個系統工作正常后,方可使用。
4、烘箱處于關閉狀態時,才能拔插頭,禁止帶電拔插頭,以免燒毀插座,損壞儀器。
5、放入烘干物品時,應注意排列不能太密。散熱板上不能放置烘干物品,以免影響熱氣流流動,防止火災發生;須烘干的玻璃類物品,必須洗凈控干水后,才能放入烘箱。
6、烘箱內溫度傳感器的周圍要留有一定的空間,烘干物品不能與烘箱內溫度傳感器接觸,更不能擠壓傳感器,否則會導致控溫失靈,易造成火災。
7、禁止放置易燃、易爆、易揮發、易腐蝕性的物品。若必須烘干濾紙、脫脂棉等纖維類物品,則應按照相關標準規定嚴格控制溫度,以免烘壞物品或引發事故。
8、烘箱/干燥箱使用溫度超過100℃時,應隨時有人在旁邊看守,烘箱需要過夜使用的,溫度不能超過60℃(盡量選擇精密烘箱)。當烘箱內溫度很高時(特別是當工作溫度在200℃以上時),要等溫度降至60℃以下才能開啟烘箱門,以防玻璃門遇冷炸裂。
9、烘箱使用結束后請及時拿走烘干物品,并請再次認真填寫記錄本。3樓烘箱室不能存放任何物品。
10、烘箱/干燥箱內外應經常保持清潔。烘箱使用結束后,在切斷電源狀態下,定期清理烘箱,打掃烘箱內室。
11、違反上述規定則停止其使用烘箱,清理所烘物品,對于違規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,將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。